公司项目通过试生产安全条件及总体试生产方案审查
2021-02-03 08:51: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5]9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8〕17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1月17日下午,我公司组织3名专家对公司环境友好型碳氢化合物环保溶剂精制装置改造升级项目试生产条件和总体试生产方案进行了确认审查。专家组首先听取了企业对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介绍,审查了试生产备案申请材料及相关资料、文件;随后深入生产现场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了严格审查,达成统一意见,总体试生产方案及安全条件满足试生产需求。
本次评审会由企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公司总经理齐春晓、副总经理于睿、副总经理兼厂长魏昱、副厂长张来宝、安全环保总监乔会杰参加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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